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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扬州市出台紧缺药品供应实施方案

时间: 2013-04-07 12:08:45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 作者:jspca

近日,江苏省扬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局、经信委、人社局、商务局、物价局、财政局等七部门联合制定出台《短缺药品供应实施方案》。《方案》将短缺药品划分为一类、二类、三类,分别指连续6个月、3个月、1个月及以上不能正常供应的。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每季度统计一次短缺药品供应情况,针对不同类别短缺药品,制定短缺药品目录和储备计划,建立市级短缺药品信息平台,调整优化医疗机构药品库存,建立短缺药品调剂点。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加强短缺药品冷链运输、储备环节药品质量安全监管,加大对短缺药品抽检力度,推进基层医疗机构基本药物电子监管工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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