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3-04-24 10:37:13 作者:admin
为全面提升我省医药零售行业规范化、专业化、现代化水平,不断增强行业自律,促进行业发展,我会启动了2023年度全省零售药店分级评价工作,并组织开展了第一期培训。4月22-23日,我会在南京举办2023年度江苏省零售药店分级评价培训班,来自省内药品零售企业的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药店店长等一百多人参加培训,协会秘书长张赟主持会议。
开班动员
培训伊始,协会会长陈冬宁做开班动员。他分析了我省药品零售行业发展的相关数据,表示面对当前政策利好、市场机遇以及线上销售的冲击,零售药店亟需通过高质量的发展破局向新。他阐述了我会开展零售药店分级评价的重要意义,表示通过评级强化标准化建设,将推动药品零售进一步适应医疗保障改革发展的新要求,希望药品零售积极参与评级,共同推动我省药品零售行业健康发展。
评级标准和要求
协会医药新零售分会执行会长、零售药店分级评价项目实施牵头人张蔚主任,对2022年度我省零售药店分级评价工作情况和评级结果进行了介绍,重点解读了《江苏省零售药店分级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及《江苏省零售药店分级评价标准指标体系(2023年修订版)》。修订的指标体系是我会汲取2022年度的工作情况,结合本年度政策动向,征求各部门专家意见,经专题研讨定稿。通过对标准的解读说明,让学员们对创建等级药店应具备的条件和要求有了深刻的认识和理解。
医药新零售分会副秘书长何学志介绍了2023年度零售药店评级申报材料相关要求。
经营管理规范
来自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专家以“药品零售企业日常监管探讨及案例分析”为主题,介绍了GSP现场检查指导原则重点检查条款,并通过典型案例对零售企业重点关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引导和督促企业依法开展药品经营活动。
中国药科大学药品监管科学研究院执行院长、中国药科大学国家药物政策与医药产业经济研究中心执行副主任邵蓉教授,对《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的重点内容进行了介绍,为药品零售企业合规开展药品网络销售提供正确指引。
《江苏省医疗保障条例》将于2023年6月1日起施行,本次培训特别邀请了医疗保障部门的专家,解读了《条例》的制定背景、主要内容、重要意义、工作思路以及总体要求。
医保部门专家围绕当前热点问题,就医保门诊保障制度改革与零售药店发展做了主题发言。通过回顾我省过去的门诊医疗保障的政策,介绍了现今门诊共济保障制度改革的新变化,以及在医疗保障制度改革过程中,医药零售行业面临的发展新机遇,并提出零售药店亟需加强行业自律,提升行业形象, 不断挑战自我,踔厉奋发,力促医药零售行业高质量发展。
提升药店服务水平
东南大学附属中大医院药学部主任邵华以“药师在慢病管理中的作用”为主题,介绍了医疗机构药师在慢病管理中的药学服务模式,并以一例多重慢病患者的MTM案例,为社会药房开展高质量药学服务提供参考和借鉴。
北京杏林康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CEO王英为分享了社会药房数字化药学服务实践,充分展现了数字信息化为药房带来的多维度价值。
培训班上,还安排了零售药店服务礼仪的课程,以及扬州百信缘、江苏润天医药的创建经验分享。
店长结业考试
经过2天的学习,为检验学习成果,培训最后组织了店长结业考试,所有参加考试的店长均顺利通过考核,后期将获颁电子结业证书。
本次培训内容丰富、安排紧凑、注重实效,既是一次业务充电,又是一次工作助推,现场各位学员高度重视,认真聆听,同行间充分交流、相互促进。希望培训之后,学员们积极投入到创建工作之中,以评促建,评建结合,促进零售药店整体水平再上一个台阶。根据各地需求,我会将择期安排第二期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