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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医药商业协会六届三次常务理事会召开

时间: 2012-11-12 19:19:16 作者:admin

2012年6月15日,江苏省医药商业协会在南京市南京饭店召开了六届三次常务理事会,出席六届三次常务理事会的共有43家常务理事单位的45位代表,符合协会章程规定人数,会议由副会长周建军(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同志主持。

尹祥山会长在会上总结了协会上半年工作,部署了下半年工作重点,作了《踏实进取 创新服务》的工作报告,报告共分三部分:一、协会上半年主要工作:1、协助省商务厅完成我省药品流通行业十二五规划论证;2、讨论修改《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修订草案) 》;3、积极参与新医改,完善基本药物制度,保障药品供应;4、配合政府行业主管部门,认真做好有关行业管理工作(如实反映我省药品流通行业发展现状、协助做好药品流通行业统计管理、协助参与有关药品价格管理工作);5、加强行业自律,塑造健康行业的良好形象;6、配合政府部门做好市场调研,优化竞争环境;7、强化协会为会员单位服务的职能(为会员单位提供信息服务工作、为会员单位的进一步发展提供商机);8、做好协会日常事务,加强协会制度建设。二、关于加快我省医药商业发展的思考,论述了医药发展的有利条件、风险点和加快发展的四条意见。三、协会今后工作,将紧紧围绕六届二次理事会报告中的工作内容有序开展,借协会成立二十周年契机,作为协会工作新的起点,新的征程,全心全意为会员单位服务、为我省药品流通行业服务、为政府部门服务,踏实进取,努力工作,开创协会工作新局面。

会议审议通过了有关事项,讨论通过了《江苏省医药商业协会规章制度草案》。为加强协会自身建设,用制度规范工作行为,通过较长时间的起草、讨论、修改,形成了江苏医药商业协会规章制度草案,共分:《民主选举制度》、《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制度》、《理事会制度》、《常务理事会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印章文件管理制度》、《重大活动备案报告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秘书处例会制度》、《协会用工人员选聘制度》、《绩效管理制度》、《秘书长岗位责任制》、《会计岗位责任制》、《出纳兼统计岗位责任制》、《文秘兼培训专员岗位责任制》等11项制度4个工作岗位责任制,基本涵盖了协会的整个工作层面,这是协会的一项基础建设工作。经常务理事会讨论审议,一致通过了《江苏省医药商业协会规章制度(草案)》。

会议讨论通过吸纳了新会员。按协会章程,江苏曼迪新琴纳医药有限公司自愿申请,经六届三次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被吸收为新会员。至此,江苏省医药商业协会会员单位为122家。

会议讨论通过了《江苏省医药零售行业规范化服务标准草案(试行)》,江苏省是医药大省,药品流通行业既有药品批发企业,又有面广量多,与民众面对面、零距离服务的药品零售企业,至今全省有2.2万多家药品零售企业。为了规范我省药品零售行业服务标准,使之成为药品流通行业诚信服务、文明服务、优质服务的重要窗口,协会从2011年8月份成立了医药零售行业规范化服务起草小组,几易其稿,形成了提交六届三次常务理事会审议讨论的初稿,经常务理事会逐条审议讨论,一致通过《江苏省医药零售行业规范化服务标准草案(试行)》,这是江苏省药品流通行业规范化服务的第一个行业服务标准。

在各位常务理事的共同努力下,江苏省医药商业协会六届三次常务理事会完成了各项议程,取得了圆满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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