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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药品集中采购省级入围企业和产品基础信息变更管理工作》建议座谈会

时间: 2018-05-17 15:41:56 作者:admin


为确保省内药采平台企业和产品信息变更工作顺利实施,江苏省医药商业协会近期接省卫计委药政处函,积极组织省内部分药品生产企业针对《规范药品集中采购省级入围企业和产品基础信息变更管理工作》(征求意见稿)展开讨论。会议于2018年5月14日在江苏省医药有限公司会议室进行,来自药品生产企业商务相关负责人共计35人到场参会。

会议以座谈会形式开展,由会长单位江苏省医药有限公司采购总监任兴东主持,省卫计委药政处王玥主任出席会议听取企业建议,并对各企业代表提出的问题一一耐心解答。现就各企业代表提出的建议总结归纳如下:

一、建议新增条款

(一)第一条基础信息变更范围第四项其他情形第(2)点:新增允许因商业合作导致的产品信息变更,如该产品在江苏省药品集中采购工作中属于议价或挂网产品,且变更后的生产企业符合江苏省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关于报名企业的相关要求,则允许进行产品信息变更;

(二)第二条基础信息变更需提供的材料第三项:进口药信息变更增加药品国内分装厂家变更;

二、建议剔除条款

第二条基础信息变更需提供的材料第三项第(3)点:“原国内总代理商(一级代理商)接触关系证明”可否去除;

三、建议变更条款

(一)第二条基础信息变更需提供的材料第四项第(6)点“变更后的药品价格(必须低于变更前的价格和变更后的全国各省区市级中标入围价格)”能否变更为“变更后的药品价格(不高于变更前的价格和变更后的全国各省区市级中标入围价格)”;

(二)第三条基础信息变更程序第二项:基础信息变更申请材料报送时间能否延长;考虑新老产品交替,能否增加过渡期确保患者用药的延续性和减少商业公司及药品生产厂家的损失;

  (三)第三条基础信息变更程序第三项基础信息变更后不涉及入围药品价格调整的或价格调整后低于全省现执行价格的,自受理申请之日起能否缩短“30日”审核时间,以此缩短临床等待,方便患者使用;

四、建议资料申报可以无纸化申报,并及时给予资料是否通过的反馈。

座谈会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圆满结束,各代表纷纷表示收获颇丰,并希望协会充分发挥政企桥梁使命,今后多多组织此类座谈,促进政企、药品生产与流通企业间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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