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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药品流通行业“十二五”发展规划

时间: 2012-11-12 11:40:34来源:江苏省商务厅网站 作者:admin

药品是关系国计民生和社会稳定的特殊商品。药品流通作为药品生产与消费之间的桥梁和纽带,是保人民身体健康、促经济发展、构和谐社会的重要行业。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医药卫生事业的发展,于2009年印发了《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对药品流通行业改革和发展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为进一步推动药品流通行业适应医药卫生事业改革发展的要求,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促进药品流通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发挥其在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改善民生、扩大消费、增加就业、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等方面的作用,根据《全国药品流通行业发展规划纲要(2011-2015年)》、《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流通业现代化的意见》,特制定本规划。规划期为2011-2015年。

一、我省药品流通行业发展现状与形势

(一)发展现状

我省药品流通行业产生于建国初期,承担全省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的药品供应职能。改革开放以来,市场化经营体制为我省药品流通行业迅速发展注入了强劲的动力。随着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我省药品流通行业获得了长足发展,在总量和质量上均处于全国领先行列。

经营规模不断扩大,市场占有率大幅提升。“十一五”期间,我省药品市场销售规模以年均15%以上的速度增长。2010年全省医药工业实现产值1656亿元,同比增长29.6%,利税253亿元,同比增长23.4%。2010年全省药品流通企业销售额达1010亿元,其中西药类783亿元,中药类159亿元。列入统计范围的医药商业企业七大类商品购进总额达532亿元,同比增长19.92%,占全国比重为7.97%。其中,药品类购进总额达409亿元,同比增长18.21%,占全省七大类医药商品购进总额的76.88%,占全国比重为7.85%。七大类医药商品销售总额达591亿元,同比增长17.08%,占全国比重为8.34%。其中,药品类销售总额达456亿元,同比增长15.03%,占全省七大类医药商品销售总额的77.16%,占全国比重为8.24%。

经营网点快速增长,城乡药品流通网络基本形成。近年来,我省药品流通经营主体不断扩大,经营网点快速增加,初步形成了覆盖全省城乡的药品流通网络,为行业持续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截止2010年底,全省具有法人资格的药品批发企业共428家,其中,药品批发企业358家,体外诊断试剂经营企业70家。药品零售药店共21425家。其中,药品零售连锁企业114家,下属门店5442家;药品零售单体药店15986家。全省平均每3700人左右拥有一家药店。药品流通企业分布全省各地,药品流通网络基本覆盖全省城乡,极大地满足了城乡居民购药方便的需求。

市场竞争力不断增强,行业集中度有所提高。药品流通体制改革,为药品流通企业创造了快速发展的外部环境;企业经营机制的创新,增强了企业快速扩张内生动力。特别是“十一五”期间,我省药品流通经营主体发展迅速,市场竞争力不断增强。2010年全省药品流通企业销售超过100亿元以上的企业1家,销售10亿元以上企业达10家,其中南京医药销售额达152.6亿元,列全国第五。2010年度全国药品流通行业销售百强企业中,我省有10家入选,列全国第二;2010年全国药品零售连锁企业销售百强企业中,我省有8家入选,位列全国前五。

企业性质多元化,经营模式多样化。改革开放以来,药品流通企业所有制由单一的“国有一体化”体制,改制成国有、国有控股、中外合资、股份制、有限责任、民营、个体等多种成分并存的格局。经营模式由单一传统批发,向批发、零售和具有时代特征的药品招标、电子商务、网上采购、医院药事服务、物流配送、第三方医药物流等多种流通模式并存发展。药品流通企业性质多元化、经营模式多样化,有力地促进了我省医药事业的健康发展。

服务功能逐步增强,社会作用不断扩大。2万余个药品流通经营网点覆盖全省城乡,其中农村药店约占50%,在方便群众购药、平抑药品价格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在应急抢险、救灾防疫以及应对公共突发事件等方面,有力地发挥了供应保障功能。特别是在2003年抗击“非典”、2007年防治“甲流”、2008年汶川大地震时,充分体现了我省药品流通行业的社会责任。药品流通企业的快速扩张,吸纳了大量社会就业。2010年,全省药品流通行业从业人员超过10万人,其中,药品批发企业3万多人,药品零售企业7万多人。药品流通行业快速发展,有力地引导和促进了我省医药制造业发展,带动了医药生产以年均25%以上速度增长,为江苏从医药生产大省跨向医药强省发挥着无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二)主要问题

长期以来形成的以药养医体制、准入门槛较低、行业管理欠缺等因素,导致我省药品流通行业发展面临诸多制约和问题。一是行业集中度不高。销售额超过1亿元的药品批发企业只占全省药品批发企业总数的15.35%,而2.1万多家药品零售企业中达到亿元以上规模的更少,普遍存在“小而多、小而散、小而乱、小而低”的现象;二是药品流通行业的现代化水平较低。跨区域发展步伐缓慢,药品流通供应链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滞后,药品包装缺乏统一标准,物流系统中的各个节点不能实现有效对接,药品流通企业信息化水平落后于其它流通企业;三是药品零售企业发展面临诸多制度制约。国家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政策使药品零售企业在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医药长期不分家阻碍了药品流通向少环节、高效率、低成本的方向发展;四是药品流通秩序有待规范。行业不正之风亟待整治,少数中小批发企业进行倒买倒卖税票和挂靠经营活动,制售假劣药品等违法犯罪行为没有根本杜绝,不仅威胁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同时也严重破坏药品市场流通秩序。

(三)面临形势

未来五年是我国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药品流通行业结构调整的关键时期,要充分把握这一历史性机遇,促进我省药品流通行业调整结构,不断提升行业发展水平和竞争实力。一是国际、国内药品市场的蓬勃发展为我省药品流通行业提供了良好的发展环境。预计未来五年,全球药品市场将维持快速扩张态势,市场规模年均增长达8%左右。作为世界第三大药品市场,中国药品市场占全球份额达15%左右,进一步发展的空间非常广阔。二是《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等政策性文件,以及国家和我省加快药品流通行业发展配套政策的出台和实施,为我省药品流通行业的规范化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政策环境。三是未来五年,我省将全面开启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新征程,将更加注重以人为本、惠民优先。伴随着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逐步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日趋完善,我省药品流通行业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四是“十二五”期间,我省将围绕提升流通行业国际竞争力、打造流通强省的战略目标,着力转变流通发展方式,发展大企业,建设大市场,搞活大流通,为我省药品流通行业再上新台阶提供了良好的发展平台。

二、指导思想、总体目标与发展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全国药品流通行业发展规划纲要(2011-2015年)》、《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流通业现代化的意见》总体要求,以服务民生为根本宗旨,以提升药品流通业竞争力、打造药品流通强省为目标,以转变药品流通发展方式为主线,坚持适度竞争和合理布局,积极调整行业结构,合理规划药品流通网络,大力发展现代医药物流和连锁经营,以信息化、标准化、规模化提升行业发展水平,促进我省药品流通行业从传统向现代的全面升级转型,推动我省药品流通行业不断迈上新的台阶。

(二)总体目标

积极创新药品流通模式和管理模式,不断提高行业集中度和流通效率,着力培育一批规模较大、竞争力强、覆盖面广、区位优势凸显的区域性骨干企业。到2015年,全省药品流通行业的发展逐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和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健康需求,初步形成布局合理、集约高效、秩序规范、服务到位、城乡全覆盖的现代药品流通网络。

(三)具体目标

行业经济总量进一步提升。在2010年基础上,全省药品流通行业以年均16%的速度递增。至2015年,全社会药品流通销售总额超过2000亿元。其中,列入统计范围的药品流通企业七大类医药商品销售总额达1300亿元,在全国的比重由“十一五”末的8.34%提升到10%。医药七大类商品销售额五年实现翻一番,全国排名保三争二。

药品流通网络进一步优化。积极适应我省快速城镇化、农村居民集中区和社区建设的客观需要,优化药品流通网络布局,提升药品流通现代化水平。合理布局药品零售服务网点,进一步调整药品零售网点城乡结构,数量和规模与社区商业网点、农村集镇、中心村等人口相配套;大力发展现代医药物流,新建3家以上大型跨区域现代医药物流中心,配送额达到100亿元以上。

行业集中度进一步提高。加快药品流通企业资源整合,适当控制药品流通企业数量增长。至2015年,至少形成1家年销售额达500亿元的“引航龙头”企业,3家以上年销售额达100亿元的“龙头”企业,年销售额10亿元以上的企业销售额占全省销售总额的80%以上,年销售额10亿元以上的企业数占全省药品批发企业30%以上。药品零售以连锁经营为主,至2015年,连锁药店占全省药品零售门店的比重提高到2/3以上。

(四)发展原则

信息化提升。着力提升药品流通信息化、网络化和智能化水平,不断提高药品流通行业发展的规模、速度和效率。积极推进药品流通企业标准化建设,广泛应用先进信息技术和新型管理方式,优化业务流程,整合供应链,提高管理水平;广泛运用物联网技术、电子监管等现代科技手段,建立数字化药房,发展现代医药物流,提高流通效率。

资本化扩张。逐步建立完善准入退出机制,主要运用市场手段推动行业整合,通过资本化扩张,实现药品流通企业快速做大做强。推动优势药品流通企业跨区域发展,形成一批全国性、区域性大企业,实现行业规模化、集约化发展。

特色化发展。引导药品流通企业拓展经营业态、经营品种和服务范围,发展保健食品、药妆等关联商品和服务。小型药品流通企业应做精做专,特色化发展。老字号药店应发挥品牌效应,在保持传统优势和特色的基础上,引入现代科技和服务理念创新发展。符合条件的药品零售企业可设中医坐堂,满足人民群众不同层次的中医药服务要求,光大中医中药传统。

连锁化经营。借鉴现代流通技术和流通方式,大力发展药品流通连锁经营。药品流通连锁企业要真正实现: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质量管理、统一服务规范、统一联网信息系统管理、统一品牌标识、统一经营核算、统一销售价格。药品连锁企业要向村镇延伸销售配送网络,提高基层流通网络配送效率,提高农村人民群众安全、价廉、方便用药保障水平。

规范化服务。按照国家行业标准体系和分类分级管理制度,根据药品流通企业的不同类别和等级,采取相应管理措施,提高药品流通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的透明度。规范药品流通行业的服务标准,提升药品流通行业的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

三、主要任务

(一)制定行业布局规划,完善药品流通网络

科学制定行业规划。按照高效集约、合理布局、城乡全覆盖的原则,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医药体制改革进展、城乡建设规划、人口增长与密度和年龄结构变化、药品供应能力等实际,统筹城乡、合理规划我省药品流通经营网络,将药品流通行业规划纳入当地流通业发展规划,合理控制和引导药品流通企业有序发展。

完善药品流通网络。药品批发企业按照扶优扶强、适度竞争的原则,合理调整区域布局。一级大型跨区域医药物流中心按照500公里辐射半径,24小时配送到位的原则布局;二级中型区域性医药物流中心按照100公里辐射半径,4小时配送到位的原则布局;合理布局三级城乡医药物流配送中心。药品零售网点布局纳入当地商业网点规划。按照适度竞争原则,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附近应设置2家左右经营品种齐全的零售药店,大型社区商业中心应设置1家经营品种齐全的零售药店。城市社区零售药店按照居民出门步行10分钟(400米)可达的原则布局。农村零售药店在集镇、居民集中居住区等人口密集的区域合理布局。

(二)调整行业结构,健全药品供应保障体系

提高行业集中度。加强政策引导,发挥市场机制基础性作用,鼓励药品流通企业通过收购、合并、托管、参股和控股等多种方式做大做强。整合现有资源,推动实力强、经营好的企业跨区域发展,培育和形成以全国性、区域性大中型药品流通企业为主和特色药品流通企业为辅的药品流通企业结构。

健全药品供应保障体系。配合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基本药物制度实施,积极参与全省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工作,引导和鼓励药品流通企业,保障基本药物正常配送。鼓励支持大中型药品流通企业向居民社区、乡镇延伸销售和配送网络,实现药品流通对基层的有效覆盖。建立中药材重点品种储备制度。按照国家和省应急和战略储备的统一规划和部署,做好流通环节实物储备。根据各类突发事件的特点,建立相应的应急保障机制。

(三)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提升药品流通发展水平

以信息化提升传统行业。广泛使用先进信息技术,运用企业资源计划管理系统(ERP)、供应链管理等新型管理方法,优化业务流程,提高管理水平。发展基于信息化的新型电子支付和电子结算方式,降低交易成本。依托医药流通企业网上电子交易平台,探索药品电子商务模式。鼓励积极探索使用无线射频(RFID)、全球卫星定位(GPS)、无线通讯、温度传感等物联网技术,不断提高流通效率,降低流通成本。促进使用自动分拣、冷链物流等先进设备,加快传统仓储、配送设施改造升级。完善医疗用毒性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放射性药品和生物制品等特殊药品物流技术保障措施,鼓励药品流通企业建立和完善药品流通追溯体系。

拓展医药物流社会化功能。发展第三方医药物流,打造品牌医药物流企业。在有条件的地区建立医药物流园区,依托铁路货站及公路节点,为陆路运输货物提供中转和集散,开展干线运输、城乡配送以及区域配送服务的医药综合性物流基地建设。以信息连接为通路,将现代医药物流信息化系统、自动化系统和管理方法延伸到医院药库,为医院提供专业化、个性化的信息管理解决方案。开发符合GSP管理要求的医院药库管理系统,使医院药库实现各项操作流程化、标准化和信息化,同时监控药品物流状态,实现药品批号有效期的全程监控,提升医院的药品流转效率和准确率,进一步降低药品经营综合成本。

(四)加快连锁药店发展,创新药品经营模式

发展药品连锁经营。引导和鼓励药品连锁企业学习国内国际先进流通企业经验,导入现代经营理念、流通技术和管理方法,提升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大力拓展跨区域和全国性连锁网络,发挥规模效益。支持和鼓励大型药品连锁经营企业建立现代化物流中心和服务呼叫中心。随着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深入和医药分开的逐步实施,鼓励连锁药店积极承接医疗机构药房服务和其他专业服务。

创新药品经营模式。促进和鼓励批发、零售企业采取“共同配送”、“联合采购”等形式联营联合,创新发展。支持药品零售企业开展药妆、保健品、医疗器械销售和健康服务等多元化经营,满足群众自我药疗等多方面需求。支持零售药店根据不同环境实施差别营销策略,满足不同市场需求。引导零售药店针对不同消费者群体,开展中医坐堂、药妆等特色经营。支持连锁经营、物流配送与电子商务相结合,发展网上药店。

完善服务内涵。支持药品零售企业按照药品流通行业有关服务标准,制定企业服务规范,加强员工培训,提高服务品质,提升服务水平,树立和维护企业品牌,展示药品流通企业良好的社会形象。

(五)统筹内外两个市场,形成开放竞争的市场格局

搭建多功能服务平台。发挥政府部门和行业协会作用,建立药品交易、投融资合作、信息交流、政策发布等多层次、多功能平台,服务药品流通企业发展。发展医药会展经济,促进内外贸、中西药、产供销协调发展,加快国内外市场融合。

提高利用外资的质量和水平。优化投资结构,吸引境外药品流通企业按照有关政策扩大在境内投资,参与药品流通企业兼并重组,拓展分销业务。学习借鉴国外先进管理经验和营销方式。

鼓励药品流通企业“走出去”。鼓励有条件的药品流通企业“走出去”,通过新建、收购、境外上市等多种方式,到境外开展业务,参与国际药品采购和营销网络建设,参与国际竞争。

(六)推动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强化行业自律

推进全行业信用建设。加强行业诚信和职业道德教育,引导企业积极参与“诚信兴商”和“诚信经营示范创建”活动,树立一批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管理规范、服务到位,能够积极履行社会责任,自觉接受监督的诚信经营典型。建立违法违规企业信息披露制度,在“商务领域信用信息系统”中归集企业信用信息,建立信用档案。推动部门间监管信息的公开和共享,实行信用分类监管,促进药品流通企业诚信经营。

建立行业自律机制。指导和鼓励医药商业协会制定和监督执行行规行约,维护正常经营秩序,防止垄断行为。探索建立对职业经理人、执业药师等人员从业行为信息的采集、记录、公开、共享等制度,对有违规失信行为的个人实行行业禁入。加强信用知识培训,帮助企业建立信用风险管理制度,开展行业信用评价,提高行业自律和信用水平。

(七)完善行业管理体系,规范药品流通秩序

贯彻行业管理规范。落实药品批发企业营销人员、药品生产企业和代理企业医药代表的资质管理办法和行为规范,实行持证上岗和公示制度,保证依法依规销售药品和推广新药。完善药品购销管理制度,依法索取税票,保证经合法渠道经营药品。逐步实施药品流通企业分类分级管理制度,根据不同类别和等级,采取不同的管理措施,激励企业在规范经营的基础上改善服务设施,提升管理和服务水平。

打击违法违规行为。配合有关部门严厉打击经营假劣药品、商业贿赂、倒买倒卖税票、挂靠经营、非法经营网上药店、发布虚假药品和保健品广告等违法违规行为。充分发挥12312商务行政执法投诉举报热线的作用,完善投诉举报的受理、处理、移送和反馈机制,加强对药品流通行业的社会监督。

(八)建立行业统计制度,完善行业标准体系

做好行业统计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提高对药品流通行业统计工作的认识,做好基础数据的收集和分析工作。规范行业统计口径,准确掌握全行业基本状况。组织开展药品流通统计培训工作,提高药品流通企业报表的报送率和准确率。定期对行业运行情况进行分析研究,及时发现存在问题,为全面了解我省药品流通行业实际、指导行业发展提供依据。

完善行业标准体系。积极贯彻国家药品流通分类分级、经营服务、统一编码和医药物流等标准,引导企业逐步实现规范化经营,提高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的透明度。药品流通行业组织要在已有的法定标准基础上,围绕行业特点和市场需求,制定适合我省企业实际的药品经营服务标准和规范,推动行业健康发展。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部门协调,形成工作合力

建立部门协调机制,联合发展和改革、经济和信息化、公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管、物价等部门,切实加强对全省药品流通行业的组织协调。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在国家制度框架内进行大胆探索,逐步解决药品流通行业在基本药物配送、医保定点资格申请、处方药销售等方面遇到的问题,共同推动药品流通行业健康发展。各地要建立相应机制,负责本地区药品流通行业管理工作。各级商务部门要研究制定药品流通发展政策,推进行业结构调整,推动现代药品流通方式的发展。各级药监部门要严格药品流通企业的准入管理,加强药品流通监管,保障药品流通过程的质量和安全。要大力培育行业协会,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推动行业自律、制定行业标准、宣传行业政策、加强行业统计等方面的作用,共同做好行业管理工作。强化舆论宣传和举报投诉作用,营造药品流通行业发展的良好社会环境。

(二)完善政策体系,优化发展环境

研究制定药品流通行业发展相关政策,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创造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逐步完善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和方便消费者购买的药品流通政策促进体系。会同有关部门完善准入机制,将是否符合行业规划、行业政策和行业标准作为行业准入的重要依据,严格行业准入门槛。配合有关部门加强日常监管和考核,建立企业退出机制。支持冷链物流体系、第三方物流配送中心建设。鼓励药品连锁零售企业发展,在市场资源、政策支持上向连锁企业倾斜。对运送急救药品的小型货车,经当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适当放宽白天进入市区限制。加大对农村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建设,鼓励药品流通企业建立农村和边远地区的药品配送体系。改善药品流通企业的融资环境,引导鼓励企业利用多种金融工具和方式,加速结构调整,发展现代医药物流和连锁经营。建立健全药品流通企业征信体系,对流通企业的融资服务提供信息支持。

(三)加快结构调整,推动做大做强

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基础性作用,积极稳妥推进药品流通企业兼并重组,发展现代物流和连锁经营。将药品流通行业纳入现代服务业发展等专项资金支持范围,按照扶优扶强、提高行业集中度和流通效率的原则,扶持企业做大做强。鼓励支持大型药品批发企业通过收购、兼并、上市等多种方式整合资源,进行跨地区、跨所有制联合重组,实现跨越式发展。逐步允许符合现代医药物流条件的批发企业设立分支机构,实现规模化发展。鼓励支持大型药品连锁企业加强信息管理系统、物流配送体系等基础建设。积极探索运用互联网、物联网等现代流通技术和手段,搭建B2B、B2C等药品流通电子商务平台,提高流通效率,增强企业竞争力。鼓励支持批发企业联盟、药店联盟等平台,实行集体议价、统一采购。鼓励支持大型药品流通企业物流设施向其它药品经营企业开放,发展共同配送。大力实施品牌经营战略,提升企业管理水平、服务水平和信用水平,提高消费者品牌认知度和满意度。保护和促进老字号企业创新发展,打击侵权违法行为。

(四)坚持改革创新,增强发展动力

坚持药品流通行业改革开放,打破地区封锁和不同所有制差别待遇,创造平等竞争、共同发展的良好环境。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提升行业组织化程度中的基础性作用,消除妨碍公平竞争的体制机制,引导和鼓励企业自发兼并重组,实现药品流通企业的优胜劣汰。鼓励和引导民营经济通过并购重组等形式,加大对药品流通业的资本投入,增强药品流通行业发展活力。发挥大型药品流通企业的示范作用和调控功能,促进药品流通行业健康发展。提升对外开放水平,借鉴国际先进管理理念、制度和经验,积极引进新业态、新技术。引导药品流通企业深化内部改革,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优化股本结构,转换经营机制,优化组织结构,健全科学的决策程序和激励机制,不断提升企业整体素质和水平。

(五)加强理论研究,强化人才建设

鼓励大专院校、研究院所、大型药品流通企业集团加强现代药品流通理论研究与创新。支持和鼓励药品流通企业开展职业培训和继续教育,认真落实药品流通职业经理人和其他从业人员资格认证制度,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开展培训,建立药品流通领域人才激励与约束机制。支持药品流通企业引进各类专业技术人才、高级管理人才,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积极参与国家实施的各类从业人员培训工程,“十二五”期间培养一批高级职业经理人、中级职业经理人、药学技术服务人员、采购、销售、物流等其他重点岗位工作人员,逐步形成多层次、市场需要、企业欢迎的人才培养与职业教育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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