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1-01-28 10:26:41来源:职业健康司 作者:admin
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1〕1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领导小组、指挥部):
为规范指导进口物品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我们组织制定了《进口物品生产经营单位新冠病毒防控技术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
2021年1月17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附件:进口物品生产经营单位新冠病毒防控技术指南
下一篇: 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