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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一届江苏省药品流通行业岗位技能竞赛暨第二届江苏省医药行业特有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

时间: 2014-05-28 10:48:30 作者:jspca

 

江  苏  省  商  务  厅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共 青 团 江 苏 省 委

苏商秩2014437号

关于举办第一届江苏省药品流通行业岗位技能竞赛暨第二届江苏省医药行业

特有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

各市及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商务局、人社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团市委:

为贯彻落实《江苏省药品流通行业发展规划纲要(2011-2015年)》,不断提高我省医药行业员工的技术素质和服务质量,培养造就一支过硬的医药商业职工队伍,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关于组织开展2014年中国技能大赛的通知》(人社部函〔2014〕42号)安排,江苏省商务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青团江苏省委将联合举办“江苏省医药公司杯”第一届江苏省药品流通行业岗位技能竞赛暨第二届江苏省医药行业特有职业技能竞赛活动。

现将《“江苏省医药公司杯”第一届江苏省药品流通行业岗位技能竞赛暨第二届江苏省医药行业特有职业技能竞赛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各地医药行业员工参加竞赛活动。由各企业通过预赛选拔,组成代表队报名参加本次竞赛。本次竞赛一至六名选手,将推荐参加全国总决赛。

附件:

1. 第一届江苏省药品流通行业岗位技能竞赛暨第二届江苏省医药行业特有职业技能竞赛活动方案

2. 各岗位、职业技能竞赛规则

江苏省商务厅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共青团江苏省委

                  2014年5月14日

  抄送:各有关商协会,各相关院校

省商务厅办公室                    2014年5月23日印发

附件1

“江苏省医药公司杯”第一届江苏省药品流通行业岗位技能竞赛暨第二届江苏省医药行业特有职业

技能竞赛活动方案

一、竞赛宗旨

提高江苏省药品流通行业员工职业技能水平,大力培养适应医药经济转型发展需要的高技能人才,通过搭建技能竞赛这一平台,激发员工学习热情,营造行业争学技术、比拼技能的良好氛围,促进医药商业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二、竞赛主办、承办方

主办单位:江苏省商务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青团江苏省委。

承办单位:江苏省医药商业协会、中国药科大学。

冠名单位:江苏省医药公司。

支持单位: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润天生化医药有限公司、常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医药有限公司、先声再康江苏药业有限公司、南京上元堂医药有限公司。

三、竞赛项目及标准

1、第一届江苏省药品流通行业岗位技能竞赛(以下简称“岗位技能竞赛”),竞赛的岗位为药品批发零售企业中的药店经理岗位、药师岗位和中药师岗位。

2、第二届江苏省医药商业行业特有职业技能竞赛(以下简称“职业技能竞赛”),竞赛的职业为 “医药商品购销员”、“中药调剂员”和“医药商品储运员”,按照《国家职业标准》高级工(三级)要求命题并组织竞赛。

四、参赛对象

江苏省药品经营企业的在职从业人员均可根据本人从事的岗位或职业报名参加相应的竞赛。

五、时间安排

分为预赛、决赛两个阶段。

预赛:2014年5月26日----6月10日,各企业自行组织开展。

决赛报名: 2014年6月3日---6月13日。 

赛前培训:2014年6月21日---7月8日。

决赛:2014年7月17日---7月28日。

全国决赛时间:2014年9月

决赛由竞赛组委会统一组织进行,根据决赛结果,从每个项目中各推荐6名代表参加全国大赛。

六、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组织成立竞赛组织委员会,负责竞赛的组织和管理工作,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裁判和仲裁委员会。办公室为组委会办事机构,负责协调竞赛的有关工作。裁判和仲裁委员会名单待定。

1、竞赛组委会

主任委员:

朱益民   江苏省商务厅副厅长

刘小群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叶耀宇   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王  伟   共青团江苏省委副书记

尹祥山   江苏省医药商业协会会长

姚文兵   中国科大学副校长

副主任委员:

张道洲  江苏省商务厅秩序处处长

    杨志霞  省人社厅职业能力建设处处长

金  松  省人社厅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主任

李杭军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流通监管处处长

林凤勇  共青团江苏省委城工部部长

管  斌  江苏省医药商业协会常务副会长

邵  蓉  中国科大学商学院院长

2、竞赛办公室

主  任:何家琪  江苏省商务厅秩序处副调研员

成  员:陆文清  江苏省医药商业协会秘书长

徐  琅  江苏省商务厅秩序处

茅宁莹  中国药科大学医药经济管理综合实验教学中心主任

竞赛组委会办公室设在江苏省医药商业协会,联系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6号3楼。

七、竞赛奖励

(一)奖项设置

1、优秀组织奖:对在竞赛组织过程中工作成绩突出,6个项目总成绩获得名次的单位授予“优秀组织奖”称号。

2、团体优胜奖: 

对在竞赛中人均成绩获得名次的单位授予“团体优胜奖”称号。

3、单项优胜奖: 

对在竞赛中单项成绩获得名次的单位授予“团体单项奖”称号。

4、个人奖:对在竞赛中总成绩获得名次的参赛选手,根据竞赛项目和成绩,分别给予奖杯、奖牌、荣誉称号、职业资格证书、奖金等奖励。

获得本次“岗位竞赛”和“职业竞赛”决赛第一至第六名的选手,推荐参加全国大赛,同时授予“江苏省医药商业行业技能竞赛”第一名至第六名的称号与奖励。

获得本次“职业竞赛”决赛前三名的选手(参赛选手总数需大于50人),符合有关条件者,经请示相关主管部门,将授予“江苏省技术能手”和“江苏省五一创新能手”荣誉称号;对年龄在35周岁以下且符合有关条件,授予“江苏省青年岗位能手”称号。对参加本次职业技能竞赛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成绩双合格的选手,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定后核发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并由所在单位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八、联系方式

报名联系人:省医药商业协会:张  田婷婷  

联系电话:025-86617746  13801589091   

传真:025-86635395

联系邮箱:48826766@qq.com;

协会网址:http://www.jspca.com.cn

竞赛赛前培训及赛事动态将及时公布在协会网站,请各单位随时关注。

附件2

各岗位、职业技能竞赛规则

  

 一、药师岗位

1、命题依据

《全国药品流通行业岗位技能竞赛辅导教材——药师岗位辅导教程》,由中国医药商业协会组编,张明艳、王国卫编写,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出版。

2、竞赛程序

决赛由三个阶段组成,即理论考试、口试、总决赛。

(1)第一阶段:理论考试部分,根据成绩取前20名进入第二阶段。

(2)第二阶段:口试部分,进行用药咨询考核,根据成绩取前6名;第7至20名选手的名次由此产生。

(3)第三阶段:通过第二阶段选拔出的前6名选手参赛,最终决出前6名的名次。 

3、竞赛规则

(1)第一阶段(理论考试部分)

理论考试包括两种题型:单项选择题和判断题;考试时长90分钟。

①单选题:有四个备选答案,选择其中1个正确答案,本部分共180题,每题0.5分,计90分。

②判断题:共20题,每题0.5分,计10分。

③理论考试试题由组委会从竞赛试题库中抽取,备有A卷和B卷两套试卷,由竞赛组委会在理论考试前抽签决定。

④如遇到理论考试成绩并列的情况,将进行加试赛。加试的题型为多项选择题,共6题,从四个备选答案中选择正确答案,每题有2个或2个以上的正确答案,多选或少选均不得分。考试时长5分钟。

(2)第二阶段(口试部分)

考核范围:合理用药咨询(共10个病种):包括高血脂的健康教育、感冒用药咨询、高血压用药咨询、计生药品用药咨询、糖尿病用药咨询、腹泻用药咨询、过敏性鼻炎用药咨询、慢性胃炎用药咨询、孕妇用药咨询和儿童健康成长用药咨询

(3)第三阶段(决赛部分)

决赛由三部分组成:即必答题(每人2题)、抢答题(共10题,由6名参赛选手抢答)、实际考核(合理用药咨询)。

4、评分办法

(1)第一阶段:理论题满分100分,占总分40% (100*40%)。

(2)第二阶段:口试部分满分100分,占总分的60%(100*60%)按照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两项分数的百分比之和取前6名参加决赛。

(3)第三阶段:满分100分,必答题占20%(100*20%)、抢答题占20%(100*20%)、用药咨询占60%(100*60%)上述三项的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列,决出6名参赛选手的名次。

二、中药师岗位

1、命题依据

《全国药品流通行业岗位技能竞赛辅导教材——中药师岗位辅导教程》,由中国医药商业协会组编,崔庆利、倪健编写,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出版。

2、竞赛程序

决赛由三个阶段组成,即理论考试、口试、总决赛。

(1)第一阶段:理论考试部分,根据成绩取前20名进入第二阶段。 

(2)第二阶段:口试部分,进行用药咨询考核,根据成绩取前6名;第7至20名选手的名次由此产生。

(3)第三阶段:通过第二阶段选拔出的前6名选手参赛,最终决出前6名的名次。 

3、竞赛规则

(1)第一阶段(理论考试部分)

理论考试包括两种题型:单项选择题和判断题;考试时长90分钟。

①单选题:有四个备选答案,选择其中1个正确答案。本部分共180题,每题0.5分,计90分。

②判断题:共20题,每题0.5分,计10分。

③理论考试试题由组委会从竞赛试题库中抽取,备有A卷和B卷两套试卷,由竞赛组委会在理论考试前抽签决定。

④如遇到理论考试成绩并列的情况,将进行加试赛。加试的题型为多项选择题,共6题,请从ABCD四个备选答案中选择你认为正确的答案,每题有2个或2个以上的正确答案,多选或少选均不得分。考试时长5分钟。

(2)第二阶段(口试部分)

考核范围:处方审核、用药指导。

(3)第三阶段(决赛部分)

    决赛由三部分组成:即必答题(每人2题)、抢答题(共10题,由6名参赛选手抢答)、实操考核(处方审核及用药指导)。

4、评分办法

(1)第一阶段:理论题满分100分,占总分40% (100*40%)。

(2)第二阶段:口试部分满分100分,占总分的60%(100*60%)按照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两项分数的百分比之和取前6名参加决赛。

(3)第三阶段:满分100分,必答题占20%(100*20%)、抢答题占20%(100*20%)、实操考核占60%(100*60%),上述三项的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列,决出6名参赛选手的名次。

三、药店经理岗位

1、命题依据

《全国药品流通行业岗位技能竞赛辅导教材——药店经理岗位辅导教程》,由中国医药商业协会组编,曹伟荣、沈耀钢、陈春华等编写,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出版。

2、竞赛程序

    决赛由三个阶段组成,即理论考试、口试、总决赛。

(1)第一阶段:理论考试部分,根据成绩取前20名进入第二阶段。

(2)第二阶段:口试部分,进行用药咨询考核,根据成绩取前6名;第7至20名选手的名次由此产生。

(3)第三阶段:通过第二阶段选拔出的前6名选手参赛,最终决出前6名的名次。 

3、竞赛规则

(1)第一阶段(理论考试部分)

    理论考试包括两种题型:单项选择题和判断题;考试时长90分钟。

①单选题:有四个备选答案,选择其中1个正确答案。本部分共180题,每题0.5分,计90分。

②判断题:共20题,每题0.5分,计10分。

③理论考试试题由组委会从竞赛试题库中抽取,备有A卷和B卷两套试卷,由竞赛组委会在理论考试前抽签决定。

④如遇到理论考试成绩并列的情况,将进行加试赛。加试的题型为多项选择题。共20题,每题有四个或五个备选答案,每题有2个或2个以上的正确答案,多选或少选均不得分。考试时长10分钟。

(2)第二阶段(口试部分)

本阶段采用情景模拟形式。共有10道备选题,目的是考核店长所应具备的前瞻性、政策性、开拓精神、领导才能、团队精神、经营理念、超前意识、信息情况、竞争意识、抗压能力等岗位胜任特质。

每道题通过设置门店运营及管理中的某种特定情景,让参赛选手以药店经理的角色置身其中,解疑答惑,处理问题,完成任务。裁判根据参赛选手的言语和行为等表现,对其综合素质(含仪容仪表、语言表达、逻辑思维等)和岗位胜任特质(含解决问题的思路、方式、方法等)做出相应的评分。每位参赛选手依序抽签选择其中的一道题作答(前一位参赛选手选中的题目,余下参赛选手不得重复选择),答题时间限时三分钟。

(3)第三阶段(决赛部分)

由三部分组成:必答题、抢答题、情景模拟题。

①必答题:共有10套备选题组,每套题组共10题,其中药品专业知识8-9题,法律法规1-2题。题型全部为判断题。每位参赛选手抽签决定必答题组,在一分钟时间内答题,答对一题得2分,答错不扣分。超过一分钟时间的答题不予计分。 

②抢答题:共10题,其中药品专业知识8-9题,法律法规1-2题。题型为多项选择题或计算题。在抢答环节,主持人读完题后请各位参赛选手看大屏幕提示,当提示开始并出现“滴”的提示音后,参赛选手方可进行抢答,答题时间不得超过30秒,答对一题得3分,提前按抢答器、答错或者回答超时扣3分。同一题最多抢答3次,若前一名参赛选手犯规提前按抢答器,其余参赛选手(含犯规参赛选手)可按抢答题规则继续抢答。

③情景模拟题:本阶段采用情景模拟形式,共有10道备选题,每位参赛选手依序抽签选择其中的一道题作答(前一位参赛选手选中的题目,余下参赛选手不得重复选择)。答题时间限时三分钟。

4、评分办法

(1)第一阶段共100分,占总分30% (100*30%)。

(2)第二阶段共100分(其中综合素质考评30分,胜任能力考评70分)。占总分的70%(100*70%),按照第一阶段与第二阶段两项分数的百分比之和取前6名参加决赛。

(3)第三阶段满分100分,其中必答题20分、占20%(100*20%),抢答题30分、占30%(100*30%),情景模拟题50分、占50%(100*50%)。上述三项的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列,决出6名参赛选手的名次。

四、医药商品购销员

竞赛设理论知识和技能操作两部分。理论知识采用百分制闭卷方式,时间为60分钟,题型为单项选择题和多项选择题,成绩按20%计入选手总成绩;技能操作竞赛采用现场操作与技能答卷相结合的方式,现场操作选手随机抽题签或工位,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竞赛项目,裁判员现场实时评分,各项目总分为100分,成绩按80%计入选手总成绩。

1、理论知识

(1)竞赛范围

①《医药商品购销员国家职业资格培训教程》、《医药商品购销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制定)

②《中国药典》(2010年版)

③法律法规补充《药品召回管理办法》、《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处方管理办法》、《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药品政府定价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部分)(2012版)、《药品广告审查办法》、《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医疗器械分类规则》、《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审批暂行规定》。

(2)竞赛形式

医药商品购销员理论知识竞赛共计100题,共计100分。

2、技能操作

(1)竞赛范围

①《医药商品购销员国家职业资格培训教程》、《医药商品购销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②《中国药典》(2010年版)

③《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

④《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部分)》(2012版)

(2)竞赛项目及方式

技能操作分模块进行现场实际操作。

五、中药调剂员

竞赛设理论知识和技能操作两部分。理论知识采用百分制闭卷方式,时间为60分钟,题型为单项选择题和多项选择题,成绩按20%计入选手总成绩;技能操作竞赛采用现场操作与技能答卷相结合的方式,现场操作选手随机抽题签或工位,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竞赛项目,裁判员现场实时评分,各项目总分为100分,成绩按80%计入选手总成绩。

1、理论知识

(1) 竞赛范围 

①《中药调剂员国家职业资格培训教程》

②《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0年版)

③法律法规补充《药品召回管理办法》、《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处方管理办法》、《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药品政府定价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部分)(2012版)、《药品广告审查办法》、《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审批暂行规定》。

(2)竞赛方式

中药调剂员理论知识竞赛共计100题,每题1分,共计100分。

2、技能操作

(1)竞赛范围

①《中药调剂员国家职业资格培训教程》

②《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一部(2010年版)

③《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④ 《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部分)》(2012版)

(2)竞赛项目及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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